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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陕西省教育厅签订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

  部门:教师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1-06-10 10:10:12     部门:教师教育处     

6月10日上午,陕西师范大学与陕西省教育厅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厅举行。陕西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我校校长游旭群、副校长党怀兴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主任刘白燕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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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林代表省教育厅对双方合作开展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表示祝贺,对陕西师范大学长期以来给予陕西教育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签订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强化双方协作,通过实施高水平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高质量基础教育做好导向和诊断,为陕西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游旭群表示,陕西师范大学作为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师范院校,服务地方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学校将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研究与资源优势,建设专业化监测机构与专家团队,搭建高水平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提升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水平,促进“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服务全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与我校副校长党怀兴签订陕西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

刘白燕宣读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来的《贺信》。我校教师教育处处长许广玺就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展作简要汇报。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陕西省教育质量评估与经费事务中心、陕西省教育学会相关负责人,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监测专家及师生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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